初審編輯:趙志鵬
責任編輯:李兆輝
大眾網·海報新聞記者 常明清 聊城報道
12月13日上午,聊城市政府新聞辦召開解讀“聊城市第8號總河長令”新聞發布會。市河長制辦公室副主任,市水利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、三級調研員梁立奎出席發布會并對第8號總河長令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河湖長制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》作簡要介紹。
梁立奎介紹,聊城將加大保障力度。從資金、人員、制度、機制等方面提出要求。列支專項經費。各縣市區每年要列支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,用于河湖管理、岸線保護等工作;強化隊伍建設。各縣市區每年要組織對鎮村級河湖長、河長辦及成員單位業務骨干、河管員等管護群體開展培訓,提升業務能力。鼓勵在縣級層面建立河湖長制專管機構,落實專職人員編制和經費;加強制度建設。要求各縣市區結合市級文件要求,結合各自實際,量身打造出臺適合本地發展的河湖長制相關制度;探索水權交易市場機制。積極探索建立水權交易相關辦法,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,促進水資源的節約、保護和優化配置。
強化督查激勵。充分激發和調動各縣市區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,健全正向激勵機制,對河湖長制工作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縣市區加大激勵支持力度,每年統籌資金,用于河湖長制工作激勵。市河長辦組織對各縣市區進行綜合排名,1—3名對縣市區進行激勵,4—8名各給予1個鄉鎮街道激勵名額。
完善監管格局。推動建立政府主導、社會參與的監管格局。加強社會監督。推行河湖長制有獎舉報制度和“碧水積分”全民護水平臺,把廣大群眾從“旁觀者”變成河湖治理的“參與者、監督者”,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;壯大民間隊伍。加強企業河長、民間河長、志愿者隊伍建設和宣傳培訓,主動搭建民間力量協助監督的渠道和橋梁;建立河湖長制進校園常態化機制,通過小手拉大手、大手牽家庭、家庭帶動社會的形式,不斷增強全社會對河湖保護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;引入市場機制。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,承擔水域保潔、綠化管護等任務,扎實做好監督檢查,確保每條河流、每個湖泊有人管、有人護、管得準、護得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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